幾天以前我又回到他的身邊。
愈來愈熟悉的人,感覺愈來愈親,
萬一我們終究不能在一起,
他至少忘不了,
有過這樣的一個女孩子,
為他走很遠的路,
摔了狠狠的一次,
還是會帶著疤痕,
他走到那裡,她就到那裡。
因為我們很相愛。
我常常都覺得我像負了整個世界一樣,
好像若果我是為了快樂而去見面,
就會是一種自甘墮落的奢侈。
可是我也都只是這樣活一次,
沒有下一次了,
也不可能重新活過來,
而我也跟自己說定了,
就愛這一個人,
就讓這一個人愛我。
愛情也是基本權利,
沒有愛情這世界又怎麼轉。
我才二十多歲,
但很多人都忘記了,
這是個往後一切都得在此下決定的年紀,
我不能在三十多歲才想到自己。
那天我們去了紫禁城,
他牽著我的手,
滿天都是蒲公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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