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5月2日 星期三

故宮之外

幾天以前我又回到他的身邊。 

愈來愈熟悉的人,感覺愈來愈親,
萬一我們終究不能在一起,
他至少忘不了,
有過這樣的一個女孩子,
為他走很遠的路,
摔了狠狠的一次,
還是會帶著疤痕,
他走到那裡,她就到那裡。 

因為我們很相愛。

我常常都覺得我像負了整個世界一樣,
好像若果我是為了快樂而去見面,
就會是一種自甘墮落的奢侈。 

可是我也都只是這樣活一次,
沒有下一次了, 也不可能重新活過來,
而我也跟自己說定了,
就愛這一個人, 就讓這一個人愛我。 

愛情也是基本權利,
沒有愛情這世界又怎麼轉。
我才二十多歲,
但很多人都忘記了,
這是個往後一切都得在此下決定的年紀,
我不能在三十多歲才想到自己。

那天我們去了紫禁城,
他牽著我的手,
滿天都是蒲公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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